(1):【殺生罪業】
以捕魚為生、以菜市場賣肉為生的人,會不會因為殺生而罪孽深重?
子容老師的觀念是:
所謂殺生,是『惡意』殺害生命。如果是基於養家餬口,例如漁夫或市場肉販必須捕魚、販肉,才有維生收入,全家才能溫飽,則不至於有職業上的殺生之過。畢竟若漁夫、肉販罪業深重,就沒有人願意做此行業,大家就沒有魚、沒有肉可以吃了。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,以漁夫、屠夫為職業的人,有時是上天安排的執法者,有時上天會安排罪業深重者,投胎成為畜生道,並在漁夫、屠夫的執法下一刀斃命,結束牠短暫的這一世,以繼續下一世的輪迴。
但如果不是因為謀生職業之故,而是惡意屠殺動物,就得承受殺生的罪業。或者,雖然基於職業而屠殺,但屠殺過程明明可以一刀斃命、卻不慈悲的用折磨的方式讓動物慢慢痛苦死去,此時就有殺生之過。
同理,如果是戶外的昆蟲螞蟻,沒有礙到自己,自己卻刻意去踩殺,這就是殺生了。但如果是家中的害蟲,基於環境衛生不得不殺,並不至於有殺生之過。在撲殺家中害蟲時,可以同時唸阿彌陀佛、或六字大明咒,並誠心祝福蟑螂螞蟻蚊蟲早日超生。